答
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(您实际工作地)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。这意味着您可以在河北张家口(劳动合同履行地)或山西晋中(用人单位所在地)中选择一个申请劳动仲裁。从便利性和执行效率角度,建议您优先选择向河北张家口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。
关于晋中市劳动监察部门声称“不管”的说法,这是不合理的。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,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的行为有调查处理的职责,拖欠工资和未依法缴纳社保均属其管辖范围。您向其投诉,其应当依法处理,其推诿行为您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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